博客归档

中国传统文化缺乏人权民主基因

以前在万维网有些崇尚民主自由等普世价值的朋友曾经从中国传统文化里面挖掘民主基因,寻找依据,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本身并不排斥民主。

 

其中比较著名的说法就是引用孟子的话,“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认为孟子的话代表了儒学里面的民主思想。

 

其实我看,这是误解。这句话里面的所谓“民”与毛主席的所谓“人民”是一个概念,是个所谓的整体概念,群体概念,象英文里面的PEOPLE的意思,是整体的概念,抽象的概念,而绝非指某一个普通老百姓(PERSON)比君尊贵。

 

这句话是很容易唬弄人的,就好象共产党总是把所谓“人民”挂在嘴边一样,毛主席喊“人民万岁!”的时候,很多人是热泪盈眶十分激动的。其实,殊不知,毛从来也没有把一个个具体的人的生命和尊严当回事,相反,他一生都在践踏生命。毛在天安门广场宣誓说“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实际上,一个个具体的老百姓,具体的生命都被他踩在脚底下了。

 

当然,老毛,共产党也经常用某些具体的人来代表人民,至于谁能代表,就是共产党,老毛说了算了,这就是所谓的“人民代表”,与现代民主社会的议院,代议士,由一个个具体的生命一票一票选出来,是完全两码事。

 

真正的民主是强调老百姓作为个体的作用,是尊重老百姓作为一个具体的人的人权,包括生命的尊严。孟子的这个思想,与共产党的“人民”的概念相似,就是强调老百姓作为整体的作用,即所谓民为天,而君是天之子,至于说一个个具体的老百姓,那只是屁民,屁都不如。前不久被强制堕胎的例子就是这样活生生践踏生命的例子。

 

呵呵,邓小平经常自己比喻说他是人民的儿子,也是这么个意思。这里哪有半点民主的含义呢?

 

历史上还有个说法,就是所谓民如水,水可以载舟,亦可覆舟。这些个含义都是教会为君为政者如何统治天下,如何驾驭老百姓,都是些权术,而绝非民主。

 

中国文化里面历来缺乏对老百姓个体的尊重,缺乏人权的概念,这是根本。民主的民是指一个个具体的人,民主必须建立在人权的基础上,没有对个体的尊重,就不会有真正的民主。

 

不仅如此,中国古代文化里面的法家思想,即法家所谓的“法制”与“法治”,也和现代社会里面的宪政制度里面的法治思想南辕北辙的。

 

法家的法治与儒家的德治是一个目的,就是为君服务,只不过采取的方式方法不同而已。丝毫没有限制君主的权利的意思。

 

而现代社会里面的宪政民主制度是建立在对老百姓个体人权的认可和尊重上的,提供了对老百姓的个体人权的法律保护,与现代社会的民主思想是相辅相成的。

 

有不少人把法家思想与现代社会的宪政思想相混淆,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也强调所谓法治。但共产党的所谓法治只是要拼命维护共产党的统治,所谓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被写入宪法里面,这样的宪法就是不伦不类的,山寨版的,与现代社会普世价值里面的宪政民主思想是完全不同的。

 

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的宪法在维护共产党统治方面,在维护专制方面是有效的,但在维护老百姓个体的利益方面就是聋子的耳朵了。

 

所以,中国传统文化里面缺乏民主的基因,也缺乏现代意义上的法治的基因,归根到底是缺乏对老百姓个体人权的尊重和维护的人权基因。

 

要想改变它,要想中国走向现代民主法治,首先必须接受普世价值里面的人权的概念,包括尊重和保护个体的权利,自由的权利,不只是生存的权利,还要有思考的权利,独立思考的权利。

 

中国社会现在很多当官的强调民生,这当然无可非议,但是民生,就好象把动物圈养一样,好吃好喝。作为动物,也许是够了。但人,现代社会里面的人,应该有所谓的人生,“人生”应该是比“民生”多了许多价值,即所谓人生价值的追求,独立的人格,思考的权利。

 

这与共产党强调的听话,强调跟党中央保持一致,以及所谓的民主集中制,等等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所以,中国这样的文化把老百姓一个个培养成了善于钻营,阿谀奉承,缺乏脊梁骨的人,人人争做党的人。最近上天的中国女人刘洋,传出来她妈的名言:“我女儿是党的人”,呵呵,还在轰动着呢。

 

可是,就算是党的人,哪怕是做到很高的官,大到刘少奇周恩来薄熙来,也没有尊严。党要你死你就得死,说你犯错你就犯错。有的时候,后来纠正了,平反了,你还得对党感恩戴德。

 

中国社会,中国文化,必须接受改造,就好象接受转基因工程的改造,必须吸收,承认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尤其是现代社会的人权思想,吸收人权基因,才能真正走向民主化。

 

这个转基因改造,不单单是要改造当官的,改造共产党,更主要的是要改造中国老百姓。几千年来的传统文化造就了普遍的奴性,对当官的,对君主的依赖,成为不会思考,懒得思考,人云亦云的一群。

 

我曾经写过文字,形容中国人是一群圈养的鸡,只会埋头啄地上的米。而民主,人权,就是要改造他们,让鸡飞起来。

 

看似很难,其实也不难。中国自古以来的文化传遍很多地方,包括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地,这些地方现在都或多或少的吸收了现代社会的人权民主思想,做的比中国大陆要好。

 

而中国大陆为什么经历这么久,还是没有起色,不知路在何方。我看,与日本韩国东南亚诸国相比,主要是大国思想在作怪,不能坦然面对自身的落后,尤其是现在,好象经济上有所起色,又在炒作什么崛起了,盛世了,等等。这样一来,政治上文化上就更加不愿意改变了。

 

呵呵,我看,中国人的苦还没有吃够,等吃够了,撞南墙了,也许就知道回头了。

2012年开篇:讲人权

韩寒写了三篇文章《谈革命》《说民主》《要自由》,引起争论。在我看来,这革命,民主,自由,等等都还不是最根本的。最根本的,对中国人来说,最根本的是要讲讲人权,即人的权利。相反,中国人强调的是如何“做人”,即如何屈尊就贵讨得别人的欢心,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什么是人权,也许世界人权公约有它的说法。中国政府也加入了世界人权公约。可是,在我看来,中国人,中国文化中对人的权利的尊重是最欠缺的,中国人既不尊重他人的人权,也不尊重自己的人权,而中国社会目前各种各类问题层出不穷,所有这些问题,归根到底就是对人的不尊重,对人的权利的侵犯。

在谈到中国人权状况的时候,中国政府一些人往往以所谓的生存权发展权代替人权。殊不知,人除了是生理动物之外,还是情感动物,还是社会动物,还是政治动物。而所谓的生存权是许多动物都应该具备的,是人作为生理动物的基本权利。所以,讲人权的时候,不能只停留在生存权上。中国人不是动物园的动物,给喂饱了就可以的。

而所谓的发展权,也不应该局限于经济领域的发展,应该是全方位的发展,包括政治领域的发展,社会治理社会制度的发展。人作为情感动物,社会动物,政治动物,有表达不满的权利,有对财产的占有的权利,也有对自己政府的选择权,既民主等政治权利。实际上民主,自由,等等都是人权的一部分。

可是中国社会,侵犯人权的事情多了去了。前不久温家宝总理呼吁不能赶农民上楼,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的一些执政当局,包括地方当局,为了其自身不可可告人的目的,美其名曰城市化,不顾农民的利益,强制拆迁,征地,等等,强制把农民城市化,这些都是侵犯人权的行为。

前不久蒙牛牛奶再含毒是另一个例子,这不是蒙牛牛奶第一次出事了,为什么管不住呢?说到底还是漠视百姓生命,漠视人权,政府如此,商家也如此,甚至消费者普通老百姓也如此,有些中国人就是这么自嘲的,谁让我们命贱呢。

所以,现在的中国,上访维权,上网维权,上房维权(跑到房顶往身上浇汽油自焚)成为了许多普通百姓为自己讨回公道的途径。可是我们的政府又是怎么搞得呢?他们来个维稳,不惜动用武力,甚至采取黑社会性质,明目张胆的侵犯人权,明目张胆的对付维权人士,造成神州大地怨声载道,极端事件,恶性事件,暴力事件层出不穷。到目前为止,我所看到的每一件这类事件都是侵犯人权事件,或者与此有关。为此,我曾经写过文字《维稳不惜代价,维权不惜生命》。

中国古代文化里面就天生缺乏对人作为个体的尊重,只强调服从,服从君权,服从父权,服从夫权,所谓君要臣亡臣不得不亡,父要儿死儿不得不死。讲对人的尊重的时候,从来都是下级对上级的尊重,儿女对长辈的尊重,从来没有说上级对下级作为人也应该有所尊重,父母对子女也应该有所尊重。

加上清朝统治中国三百年,把普天下汉人都训练成为了奴才。

更加不幸的是,共产党统治中国六十多年,更加的践踏人权,共产党强调的是党权,它否认人性,代之而起的是所谓的党性和阶级性。把人分成不同的阶级,而对所谓阶级敌人则搞残酷斗争,从肉体上到精神上折磨,丝毫不把阶级敌人当人看,这么多年来,经共产党折磨死的人数额难以计算了。为此,我曾经写过文字《阶级斗争从理论到实践都是反人类的》。

这么多年来,共产党政府从来也没有真正尊重过中国人个体。一提人权,就说这是西方的玩意儿,好像中国人都不是人,不配享有人权;一说民主自由,也说是西方的玩意儿,或者说中国人素质差,不适合民主自由,好像中国人太贱,不配享有民主自由。

有些中国人,包括这个网络上的一些人士,也许是受到这种愚昧的教育习惯了,也许是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不知道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有的还往往跟着当局排斥人们对民主自由和人权的接纳。这些都是愚昧无知的表现,也是可怜的。

不过,随着改革开放,网络文化的发达,外来文化的输入,中国人现在懂得人权,懂得民主自由,懂得公民社会的越来越多,也出现了一大批为人权而奋斗的律师,公共知识分子,等等。他们不像以前那样逆来顺受了,他们会利用网络,利用舆论,来维护人权,这些都是可喜可贺的。人权是需要争取的,面对黑势力,面对黑政府,适当抗争是必要的。

我一向主张更新我们中国文化。人权的概念,民主自由的概念,公民社会的概念,可能真的来自西方,但我相信这些都是人类文明所共有的。中国人绝不比西方人贱,他们绝对可以,也应该享有人类社会共同的人权,共同的民主和自由。

中国文化需要更新,需要嫁接人权民主自由公民社会等人类优秀文化,而不是固步自封,不是与这些先进文化对抗。

最近网络上传出胡锦涛的所谓“警惕敌对势力的文化渗透”,这是要不得的,是愚蠢的,是阶级斗争思维的体现。

用阶级斗争的思维方式来维稳,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只会越维越不稳,最终只会导致暴力革命。我虽然反对暴力,反对暴力革命,但又说过,暴力有时又是合理的。

普世价值观与主流价值观

最近这个网上围绕所谓的普世价值争论不休。看了一些人的观点,让我对这个所谓的普世价值观有些思考。

看这些争论,我发现他们对什么是“普世价值”都没有一个共同的认识,有人认为民主自由法治这些是普世价值观,有人认为某某某提出的一个所谓的普世价值体系才算是普世价值。有人甚至严格到认为“普世的”是拉丁文oecumenicus的翻译,这个词来源于希腊文,除“普遍”之义外,还含有“根”的意味,是一个富含价值意义的词,这个词自中世纪以来便被基督教会用来自称“普世教会”,也就是普世教会认可的价值观才是普世价值。

而有人只是认为那些普遍适用于人类的一切观念都算普世价值,也就是说普世价值是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

所以我看,争论这些所谓的普世价值根本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对什么是普世价值,都没有共识,那还争论个啥?

其实如果我们采用全人类都适用的,都认可的价值观为普世价值这样的概念的话,那民主,法治,自由,等等,也许真的不能算是普世价值了。

那什么算得上是普世价值观呢?比如说偷东西,我看在全世界基本上所有的地方都是犯罪的(也许我孤陋寡闻,说不定也有某个地方不这么认为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认为偷东西是不对的,这大概算是普世价值观了。

男人强奸女人,在全世界绝大多数地方都是犯罪的,都是要被谴责的,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地方不是这样的,如果没有的话,那认为男人强奸女人是不对的,这大概也算是普世价值观了。

而女人强奸男人,恐怕在有些地方认为是犯罪的,有些地方则反而认为是男人赚了便宜呢而不认为这是犯罪的或者错的。那女人强奸男人是不对的,就可能不算是普世价值了。

有人会说了,民主,自由,法治,不算普世价值观,那算什么呢?我看,如果一定要算它们是普世价值观也可以,只是要加定语,比如说“文明世界的普世价值观”,或者“主流世界的普世价值观”。

有人又会骂人了,说我们中国当局不承认自由民主法治是普世价值观,你叫什么“文明世界的普世价值观”,岂不是说我们中国不算是文明世界吗?那不跟你急才怪呢。

我在我最近的文字《漫谈明治维新,洋务运动,与改革开放》里讲到向西方学习的心态问题,谈到日本明治维新时,认为日本人向西方学习时的心态比较好,推行“文明开化”政策。就是说在明治维新之前,日本人自认为他们是不文明没开化的。读者应该明白,那个时候日本主要是学的中华文化。也就是说用日本人的观念,我们东方文化,中华文化,还是不文明没开化的。

嘿嘿,我们不是总认为有五千年文明史吗?怎么还不文明没开化呢?呵呵,我曾经在《走出困境,中国需要文化更新》说过,中国五千年文明是一种低水平的文明,还算不上现代文明。

呵呵,所以,真要较真的话,自由民主法治只能算得上是“现代文明世界的普世价值观”或者说是“主流世界的普世价值观”。

什么是主流世界?就是大多数人或者大多数国家所认可的。也就是说自由民主法治是大多数国家所认可的普世价值观。我看,这应该能讲得通。

“主流世界的普世价值观”,可以简称为“主流价值观”。

所以自由民主法治,应该算得是“主流价值观”。

中国当局坚持“五不搞”,就是不要加入这个主流世界。这不像当年加入经济方面的主流世界:世界贸易组织。当年中国可是死皮赖脸的要加入,门槛降了又降。现在人家主流世界要我们中国也接受主流价值观,我们的当局,除了总理温先生外,都是拒绝的。

看到兰冠云兄弟用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说明孔子也是提倡“普世价值”的。有不少所谓左派网友反驳这样的论调。我看恐怕这些反对者是对的,为什么呢?

你看,我们中国当局,口口声声说“五不搞”,不要人家把自由民主法治强加于中国,可是呢,中国当局却把自己的所谓“无神论”强加于人。据报道,在新疆的一些学校,当局在穆斯林斋戒月来临前,在学校的墙上贴上或写上“没有上帝,没有真主”这样的口号,这不是强加于那些信奉穆斯林的维吾尔族人吗?

所以,在中国当局心目中,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不适用的,当然不是普世价值了。

再次关注香港

自从香港回归,成为中国一个特区以来,每年的七一,香港市民都上街游行,发出他们自己的声音。今年也不例外,这不,现在香港时间正是游行的时间。

对于香港回归,许多香港人的心态,感觉,是十分复杂的,在回归之前,很多香港人移民海外,似乎想逃离中共统治,有的是给自己留退路。

不过,说实话,香港在回归之后,一国两制,实行得还算是不错的,虽然中央政府强调一国,香港百姓强调两制,但中央政府还算是相当克制的。所以,在香港回归后,不少移民海外的香港人陆续返回香港,当然,这和国际金融危机,经济危机也许是有关系的。

然而,香港的民主进程依旧相当缓慢,百姓依旧十分不满的。你看,这次的游行,其中一个关注的焦点就是香港立法会议员递补机制,香港政府星期二修改立法会出缺的递补机制,由原先最大余额名单替补,改由辞职议员同一名单候选人接替。民众关注的焦点是政府出台这个递补机制时根本没有征求民意,就仓促立法。

香港人是好样的,对民主相当关注,所以每次只要政府稍微有做得不妥,他们就一定会发声。在上次财政预算案出炉的时候,香港人也同样上街,表达不满。那次,我还为此写了一篇短文《关注香港》。

随着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香港与内地城市之间的经济发达程度差距缩小了,香港在中国大陆的经济地位有所削弱。所以香港人是有危机感的。

虽然如此,我觉得,香港的地位是中国内地别的城市没法取代的。为什么呢,因为香港是个自由港,香港有百年殖民的文化,是中国内地城市所没有的。

我不是极端民族主义者,我认为,英国殖民统治香港,把香港从过去的小鱼村,变成现在的世界顶级的金融中心,世界顶级的自由港,是十分了不起的。内地其它许多城市,百年来,在中国人自己的统治下,到现在还没有基本政治自由,这是可悲的。

所以,对西方殖民主义,需要辩证的看。如果活在一百年前,我也会反对英国殖民香港,但是,一百年后再看,发现西方文化有西方文化的长处。

现在的大陆需要香港,你看,很多大陆人,在内地没有出版自由,有些书要拿到香港出版,包括赵紫阳的《改革历程》,包括李鹏的《六四日记》(虽然最后没有出得成)。

而每次内地有什么事情,内地百姓由于没有政治自由,不能发声。这个时候,我们可爱的香港同胞,就会站出来,为大陆同胞发出应有的声音,这是十分了不起的。

我曾经发过一文《中国政改与香港前途》,论述过中国政改和香港前途的关系。认为香港需要帮助大陆实现自由民主,只有大陆实现了自由民主,香港的自由民主才能有保障。

所以,我呼吁加速香港的民主进程。香港的民主进程是和大陆的民主进程分不开的。只有香港民主了,大陆才能向香港学。

但是,话又得说回来,现在的香港,我觉得有被大陆同化的危险。从政治民主化的进程上,应该香港先行一步,大陆向香港学,这样一步步走向现代化。然而,因为内地的集权严重,加上经济上的诱惑,现在的情况反而可能是香港被内地化。如果只是经济上,也许还好,可是如果连政治上也内地化,那就值得关注了。

看过我的文章《浅议邓小平是非功过》的网友也许可能会说,怎么没有写上邓小平收回香港这一笔。坦率地说,我当时想了,觉得现在还不好写,从极端民族主义的角度说,当然是有功,而且是大功,但从香港百姓的角度说,从整个中国的角度说,也许还需要时间的检验,关键不是收回,而是一国两制需要时间的检验。从中共历史看,它会打江山,可是坐江山,治理能力,就差得多了,香港问题也是同样的道理。所以,但是犹豫再三,没有写上这一笔。

呵呵,七一,别人关注中共诞辰,我关注香港。

阶级斗争从理论到实践都是反人类的

我前面一篇文字《姚文元大将朱永嘉点评庐山会议》发出后,有不少人发言。其中有人以所谓阶级斗争的思维来点评。我回答说阶级斗争从理论到实践都是站不住脚的,是反人类的。本文试图作进一步说明。

我们知道二十世纪发生两件大的反人类事件。一件大事是希特勒的种族主义大屠杀,总共有超过600万犹太人被希特勒屠杀;另一件就是斯大林和毛泽东等的阶级斗争实践;其中斯大林在苏联屠杀360多万人,而毛在其发动的文革中,就整死了超过两百万人,还不算那些遭到株连被迫害的一亿多人。而毛的兄弟党,有样学样,单单柬埔寨红色高棉就在那么小的国家屠杀了100多万人,可谓是尸骨堆如山。

马克思在西方被归纳为经济学家,他的理论被归纳为经济理论的一个派别,而且属于非主流派别。然而,二十世纪,马克思的理论被列宁化,又被斯大林化,成了所谓的马列主义,再被毛泽东化,成了所谓的毛泽东思想,这就成了反人类的理论学说了。

而经过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的实践,以及中国社会主义的实践,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实践,这个理论的反人类的本来面目就暴露无遗了。

而且,就马克思的经济理论看,他当初对资本主义的判断也是不全面的,甚至是错误的。他没有看到后来的发达的,现代的资本主义的发展,所以他本身的理论是不能用来指导当今的社会发展的。这也难怪现今的共产党政府对现代的许多社会现象和社会发展一筹莫展,因为它从马克思主义理论里面找不到依据。比如对现代的信息网络化,当今的政府就非常的害怕,只能采用堵的办法,因为马,列,斯,毛都没有教他怎么做。

毛泽东思想有多个版本,最早一个是刘少奇提出来的,刘后来也死在毛泽东思想的折磨下。八十年代初期,当局为了要否定文化大革命,故意把毛泽东思想模糊化,说成不是毛一个人的思想,而是那代人的集体智慧。殊不知,毛的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他晚年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理论,而那是最反人类的,他有句著名的话叫“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他要人们讲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文化大革命就是靠这样一种变态理论指导的。

人类的社会生活不应该是建立在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毁灭的基础上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种族主义和阶级斗争学说,都是反人类的。尤其是阶级斗争学说,至今似乎还很有市场。

这个理论很能蒙蔽人,因为阶级斗争学说的创立者和拥戴者们,往往把阶级斗争学说打扮成是一种非常美好的学说,然而,在这一学说的实践过程中,千百万无辜的人,因此而毫无道理的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这其中很多还是这个学说的拥戴者,而更多的人则遭到了无辜的牵连,从而受到各种各样的迫害。这样一种靠生灵涂炭来实现其理想的所谓学说,其社会的正义性是完全不存在的。

阶级斗争的理论,是建立在对社会分配的关注之上的。然而,这种脱离了商品生产和交换的过程,而从某种绝对意义上来看待分配的所谓主义,其实是一种天大的荒唐,是一种乌托邦。在阶级斗争充斥着的社会里,其生产力的低下,其原因就出自这种荒唐。

看看文革中多少人连饭也吃不饱,什么东西都要凭票供应,有的地方的孩子连裤子都穿不上。看看那个时候苏东剧变的时候,东欧社会主义下的人们的生活水平,怎么和西欧资本主义国家比?现在的北韩百姓依旧挣扎在贫困线上。这些都是拜阶级斗争所赐。

阶级斗争学说,表面上看,好像是针对社会不平等的,但是,它却不承认社会有平等的必要,它的理想,只不过是把一个原本和平的社会分为人民和敌人两大群体,并对不同的群体,使用不一样的原则,通过把一部人(人民)“翻身”再来完成对另一部分人(敌人)的“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消灭”,并进而实现所谓的共同享福的平等社会。

阶级斗争理论是反人权的,他不承认他的敌人也是人,也有最基本的人权,包括生存权,和最基本的自由,比如言论自由,所以才有对阶级敌人采取一切手段,包括消灭,包括酷刑,禁声,等等。

阶级斗争理论也是反法治的,只要他所认定的阶级敌人,就可以采取任何手段去侮辱,去迫害,去消灭,而不需要经过任何法律程序,你看重庆打黑,引起多大的法律争议。我想这也是如今的中国法律受不到应有的尊重的其中一个原因吧。

阶级斗争理论也是反民主的。你看我们现在的议会叫人民代表大会,阶级敌人是没有份儿参加的。一旦你被认定为阶级敌人,你会被剥夺政治权利,没有投票权的。

同样,阶级斗争理论也是反自由的,自由只能属于人民的,阶级敌人是不能享受任何自由的,是不能乱说乱动的,只有被专政的份。

而当那部分人(敌人)被消灭了之后,他又从他的所谓人民内部找敌人,再行分化,再行斗争,再行消灭。这样的斗争永远也不会停止。他的做法其实和恐怖主义没有什么分别。用阶级斗争的学说来说,就是所谓的“革命的恐怖主义”。

有时候,确实很奇怪,作为相当容易让人们理解的“普世人权”价值观,为什么就那么难为一些人所接受,这里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可能就源于这个阶级斗争的反人类理论。只要是站在阶级斗争的立场上,即使像我们先贤的“以德报怨”思想意义,以及我一贯提倡的妥协和包容的精神,也是没法成立的。

“文革”结束都三十多年了,但是阶级斗争的理论却并未退出历史舞台。前不久还听报道说某某某党政大员提什么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什么的,可见在某些党政大员的脑袋里,还是阶级斗争这一套。这也难怪现在的泛政治化的所谓唱红打黑能够在中国大陆大行其道呢。

对阶级斗争理论的执着,有的人是糊涂,有的人则可能是别有用心。就好像唱红的人,有的只是跟着唱,有的恐怕是另有议程呢。

在阶级斗争的理论下,私有制被说成是社会的万恶之源。这其实是阶级斗争理论中最别有用心的学说之一。公有制即为权力所有制的事实,使得实际中的这种理论,只不过是给别有用心的人提供理论依据而已。权力者不只是可以占有大部分的社会资源,还可以在这种很好听的理论的支持下,随心所欲地屠杀个体生命,或让无辜的个体生命自取灭亡。斯大林的出现,是顺这个理论而成章的。毛泽东的胡作非为,也是顺这个理论而成章的。

阶级斗争,以及其公有制的理论,其实是现代社会的万恶之源,是人类走向现代化的绊脚石。

反人类的阶级斗争学说及其公有制的理论,是该退出历史舞台了。只有平等公正的社会,才是正义的社会!而没有天赋人权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基础,平等和公正,也就是一句谎言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私有制,没有对私人财产的尊重和保护,就没有真正的社会正义。

嘿嘿,不知道阶级斗争算不算我党优良传统?薄书记说唱红是要发扬优良传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