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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缺乏人权民主基因

以前在万维网有些崇尚民主自由等普世价值的朋友曾经从中国传统文化里面挖掘民主基因,寻找依据,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本身并不排斥民主。

 

其中比较著名的说法就是引用孟子的话,“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认为孟子的话代表了儒学里面的民主思想。

 

其实我看,这是误解。这句话里面的所谓“民”与毛主席的所谓“人民”是一个概念,是个所谓的整体概念,群体概念,象英文里面的PEOPLE的意思,是整体的概念,抽象的概念,而绝非指某一个普通老百姓(PERSON)比君尊贵。

 

这句话是很容易唬弄人的,就好象共产党总是把所谓“人民”挂在嘴边一样,毛主席喊“人民万岁!”的时候,很多人是热泪盈眶十分激动的。其实,殊不知,毛从来也没有把一个个具体的人的生命和尊严当回事,相反,他一生都在践踏生命。毛在天安门广场宣誓说“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实际上,一个个具体的老百姓,具体的生命都被他踩在脚底下了。

 

当然,老毛,共产党也经常用某些具体的人来代表人民,至于谁能代表,就是共产党,老毛说了算了,这就是所谓的“人民代表”,与现代民主社会的议院,代议士,由一个个具体的生命一票一票选出来,是完全两码事。

 

真正的民主是强调老百姓作为个体的作用,是尊重老百姓作为一个具体的人的人权,包括生命的尊严。孟子的这个思想,与共产党的“人民”的概念相似,就是强调老百姓作为整体的作用,即所谓民为天,而君是天之子,至于说一个个具体的老百姓,那只是屁民,屁都不如。前不久被强制堕胎的例子就是这样活生生践踏生命的例子。

 

呵呵,邓小平经常自己比喻说他是人民的儿子,也是这么个意思。这里哪有半点民主的含义呢?

 

历史上还有个说法,就是所谓民如水,水可以载舟,亦可覆舟。这些个含义都是教会为君为政者如何统治天下,如何驾驭老百姓,都是些权术,而绝非民主。

 

中国文化里面历来缺乏对老百姓个体的尊重,缺乏人权的概念,这是根本。民主的民是指一个个具体的人,民主必须建立在人权的基础上,没有对个体的尊重,就不会有真正的民主。

 

不仅如此,中国古代文化里面的法家思想,即法家所谓的“法制”与“法治”,也和现代社会里面的宪政制度里面的法治思想南辕北辙的。

 

法家的法治与儒家的德治是一个目的,就是为君服务,只不过采取的方式方法不同而已。丝毫没有限制君主的权利的意思。

 

而现代社会里面的宪政民主制度是建立在对老百姓个体人权的认可和尊重上的,提供了对老百姓的个体人权的法律保护,与现代社会的民主思想是相辅相成的。

 

有不少人把法家思想与现代社会的宪政思想相混淆,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也强调所谓法治。但共产党的所谓法治只是要拼命维护共产党的统治,所谓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被写入宪法里面,这样的宪法就是不伦不类的,山寨版的,与现代社会普世价值里面的宪政民主思想是完全不同的。

 

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的宪法在维护共产党统治方面,在维护专制方面是有效的,但在维护老百姓个体的利益方面就是聋子的耳朵了。

 

所以,中国传统文化里面缺乏民主的基因,也缺乏现代意义上的法治的基因,归根到底是缺乏对老百姓个体人权的尊重和维护的人权基因。

 

要想改变它,要想中国走向现代民主法治,首先必须接受普世价值里面的人权的概念,包括尊重和保护个体的权利,自由的权利,不只是生存的权利,还要有思考的权利,独立思考的权利。

 

中国社会现在很多当官的强调民生,这当然无可非议,但是民生,就好象把动物圈养一样,好吃好喝。作为动物,也许是够了。但人,现代社会里面的人,应该有所谓的人生,“人生”应该是比“民生”多了许多价值,即所谓人生价值的追求,独立的人格,思考的权利。

 

这与共产党强调的听话,强调跟党中央保持一致,以及所谓的民主集中制,等等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所以,中国这样的文化把老百姓一个个培养成了善于钻营,阿谀奉承,缺乏脊梁骨的人,人人争做党的人。最近上天的中国女人刘洋,传出来她妈的名言:“我女儿是党的人”,呵呵,还在轰动着呢。

 

可是,就算是党的人,哪怕是做到很高的官,大到刘少奇周恩来薄熙来,也没有尊严。党要你死你就得死,说你犯错你就犯错。有的时候,后来纠正了,平反了,你还得对党感恩戴德。

 

中国社会,中国文化,必须接受改造,就好象接受转基因工程的改造,必须吸收,承认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尤其是现代社会的人权思想,吸收人权基因,才能真正走向民主化。

 

这个转基因改造,不单单是要改造当官的,改造共产党,更主要的是要改造中国老百姓。几千年来的传统文化造就了普遍的奴性,对当官的,对君主的依赖,成为不会思考,懒得思考,人云亦云的一群。

 

我曾经写过文字,形容中国人是一群圈养的鸡,只会埋头啄地上的米。而民主,人权,就是要改造他们,让鸡飞起来。

 

看似很难,其实也不难。中国自古以来的文化传遍很多地方,包括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地,这些地方现在都或多或少的吸收了现代社会的人权民主思想,做的比中国大陆要好。

 

而中国大陆为什么经历这么久,还是没有起色,不知路在何方。我看,与日本韩国东南亚诸国相比,主要是大国思想在作怪,不能坦然面对自身的落后,尤其是现在,好象经济上有所起色,又在炒作什么崛起了,盛世了,等等。这样一来,政治上文化上就更加不愿意改变了。

 

呵呵,我看,中国人的苦还没有吃够,等吃够了,撞南墙了,也许就知道回头了。

浅谈异地审判:小聪明解决大问题

王立军出逃美国领事馆已经好几个月了,薄熙来夫妇出事也两个月了,前段时间传出来说王立军可能会在七八月在重庆或四川接受审判,薄氏夫妇也会押回重庆或四川审判。

 

我看,这些肯定是谣言了,这是不了解中国司法惯例的表现。

 

为什么呢?因为自从胡温执政中国以来,中国发生了不少地方大员涉案被抓被审被判,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采取所谓异地审判的办法。比如说大名鼎鼎的陈良宇案件就不是在上海审判的,而是在吉林判的刑。深圳市长许仲衡则是在郑州被审判。南京市长王武龙则是在安徽合肥被判的,等等。

 

为什么中国会出现这么多所谓异地审判的呢?呵呵,还是中国文化出了问题,因为中国文化中最厉害的是关系。在中国当官,尤其是当大官,大到地方大员这一级的,这个关系网就厉害得不得了,可以说是牢不可破。

 

再加上中国司法制度本身就不独立,在公检法之上还有党委有纪委政法委,等等,有明文规定的合法司法干扰。

 

所以这个所谓异地审判的办法一定是胡温这些人想起来的。你还别说,还真起到了了不起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不少老百姓的欢迎。小聪明又解决了大问题了,呵呵。

 

有人要问了,为什么又是胡温想出来的呢?中国的关系网有几千年了,司法不独立也不是从胡温当政开始的。

 

呵呵,这你就不懂了,因为从胡温当政开始,就政令出不了中南海了。以前不需要异地审判,因为地方关系网再大,中央干预的话还是有效的,司法虽然还是一样的不公正,但听命于中央的,所以无须异地审判。

 

自从胡温当政开始,威信下降了,地方坐大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了,明目张胆了,所以贪污腐败更加的肆无忌惮了。

 

这不,胡温大聪明没有,小把戏还是有的,于是乎想起异地审判这么一招来了。在某些具体案件上还真是行之有效。这叫下有对策上有政策。

 

当然,成本也是很高的,什么成本呢?就是地方司法部门在老百姓心目里面的公信力更加的没有了。地方检察院法院只能处理那些小官司,一旦大到地方党政一二把手的官司的话,就无权处理了。所以啊,贪污啊,黑社会啊,要搞就往大里搞。

 

很显然,异地审判只能是权宜之计,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如果长久下去,那么那些地方大员们的关系网只能被越搞越大,越搞越硬,大到全国覆盖,硬到异地审判也解决不了问题。

 

呵呵,到时候党中央没有办法,可能要求助于美国了,不得不把异地审判异地到大洋彼岸去审判了,呵呵。

 

不仅如此,据中国内地著名律师陈有西先生说,不少国内的异地审判是缺乏法律依据,本身是违法的。呵呵,我给王立军和薄熙来夫妇支支招,要是真把你们搞异地审判的话,你们就跟他们打司法管辖权,准赢,哈哈。

 

不仅如此,异地审判本身会有很多副作用,往往会造成有罪推断,与一般司法过程中的无罪推断相背离,这对中国社会的法治制度和法治文化是十分有害的,容易制造冤假错案。

 

所以,胡温政府,包括马上要接班的习李政府,还是应该实事求是,坦然面对中国的司法问题。司法不独立,司法部门缺乏公信力,这些都是政治制度的问题,只有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使得司法真正独立,不再受制于当地党委纪委政法委,等等,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一味的以小聪明的办法是解决不了大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