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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六四:军人也是受害者

阿妞的文《记念六四,勿忘“共和国卫士”》写得好。当年被邓小平调去参与平定所谓六四反革命暴乱的军人,后来被授予所谓“共和国卫士”的,都是受害者,他们和被镇压的学生一样。

 

六四事件发生这么久了,值得反思的有很多,方方面面。其中有一个非常关键的,就是国家军队的非党化。依据宪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这个国家的武装部队,受国家中央军委指挥。

 

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共产党内部又设立所谓党的中央军委,而人员编制和国家中央军委重叠,即所谓的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这样在实际工作中是党国不分,国家武装力量是用老百姓的纳税人的钱供养的,最后却为一党之私服务,在关键时刻把枪口对准纳税人,对准那些养活他们的人。所以,党指挥枪,最后变成枪对准老百姓,军人被当枪使,士兵狼性化。

 

六四镇压就是一个例子。在六四之后二十三年里,全国各地以维稳为名,调动军队镇压所谓叛乱的时有发生。这些都是这个体制的错。

 

不少人提出所谓军队国家化。其实中国军队在一九五四年宪法开始就是明文规定是国家武装部队的,早就已经国家化了。在共产党刚刚夺取政权的时候,在搞第一部宪法的时候,就已经提出来武装部队国家化了,所以第一部宪法并没有什么党指挥枪的说法。

 

所以,我看,军队国家化的口号提得不对,应该提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即武装部队不隶属于任何党派,保持政治中立,他们的唯一职责就是保卫国家领土完整,而不是不务正业搞所谓的维稳,向老百姓开枪。共产党需要把他的党组织从军队里面撤出去。

 

只有军队非党化了之后,只有军队不听从所谓党的指挥之后,老百姓才不用担心随时会被军队的枪口指着,才可能免于恐惧。一个正常国家的正常公民都有免于恐惧的权利。

 

如果共产党坚持所谓党指挥枪的话,那就应该要那些党员用他们的党费来养活军队,而不是用纳税人的钱来养活军队。

 

其实,共产党需要退出的何止是军队?共产党需要从政法系统退出来,需要撤消政法委,让法院,警察,监察,等部门独立运作。

 

共产党需要从教育系统退出来,从大学退出来,从国有企业退出来,等等。许许多多的行业都需要实行非党化。

 

军队应该由军队首长说了算,最终向人大常委会负责。高校应该实行校长负责制,国有企业也应该由企业行政首长负责,等等。

 

共产党夺取政权以来,实行以党代政,共产党的机构遍布中国社会的各个角落。这实际上对共产党本身是十分不利的,也是滋生各种腐败的根源。

 

在我们纪念六四的时候,需要反思,为什么会发生六四?如果体制不改,就算平反了六四又如何?下次发生类似的事情,军队还是在共产党手里,他们还是可以用枪杆子镇压。

 

被镇压的固然是受害者,那些被当枪使的军人,士兵,同样也是受害者。

 

就好象在政法系统,现在那些法官,检查官,等等,都是受共产党的政法委控制的,在这样的体制下,普通老百姓有冤无处申,有苦无处诉,是当然的受害者。而那些傀儡,其实在一定程度上说,也是受害者。

 

推而广之,为什么在中国腐败遍地?说到底,这些贪官污吏,腐败分子,也是体制的受害者。

 

有句话说得好,一个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不能做坏事,一个坏的制度,可以使好人做坏事。

 

所以,纪念六四,需要反思,需要反思我们的制度。要不然,平反一个六四,又有什么用呢?

 

你要共产党平反六四,也许它会肯,从技术角度,平反六四并不难,文化大革命都被否定了,何况六四?

 

但是你要限制他们的权力,那就难了,就好象给野马戴马嚼和套缰绳。呵呵,没有耐心的,可能一恼一怒就想把野马宰了。

看穆巴拉克被判刑,谈六四事件责任

在中国八九年六四事件发生二十三周年前夕,埃及前总统,独裁者穆巴拉克因下令镇压示威者罪名成立获刑终身监禁。

 

穆巴拉克被判刑在埃及引起争议。穆巴拉克是在压力下被迫下台的,他执政三十多年,最终落得这样的下场,对那些独裁者们,对百姓进行镇压的政府们,应该起到一些威吓作用吧。

 

我想,中国六四事件的主要责任人李鹏先生,以及因六四受益的江泽民先生看了这样的判决,应该如坐针毡吧。

 

那些动不动就拿枪口对准老百姓的家伙们,是不是应该吸取一些教训呢?包括整天以维稳为借口,整天高喊党指挥枪,实际上是把枪口对准老百姓的家伙们,是不是能够引以为戒呢?

 

最近看到一些文字,说六四镇压谁该负主要责任,很多人都把主要责任推给邓小平先生。包括六四期间的北京市长陈希同,最近要出一本他的书,完全把责任推给邓小平先生。还有以前李鹏曾经写过日记,试图出版而未果。在日记里面李鹏一样是把主要责任推给邓小平先生。

 

凭心而论,邓小平确实是六四事件开枪镇压的主要决策人,他确实罪责难逃。

 

但是,在六四期间,中国当时的政府总理却是李鹏,党的总书记是赵紫阳,国家主席是杨尚昆,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是万里。邓小平只是一个军委主席,虽说他是实际上最高领导人。但是是谁让他成为最高领导人的呢?

 

严格意义上说,李鹏杨尚昆做为当时国家和政府的最高领导,没有履行他们应有的责任,而把天安门镇压学生这么重大的责任和权力拱手让给了邓小平,而他们自己甘愿做傀儡,替邓小平跑腿。他们实际上是在这么重大问题上犯下渎职之罪。

 

所以,真正需要负责任,需要对他们追究责任的应该是当时的国家领导人,包括杨尚昆和李鹏。

尤其是李鹏,当年的戒严令就是他颁发的,他除了犯下渎职罪外,他还是戒严令的主要执行人,所以他理所当然的应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应该是第一责任人。

 

作为共产党的总书记的赵紫阳,在六四期间是明确反对镇压学生的,所以,他应该不需要负上主要责任。

 

但是,这并不表明他什么责任也没有。他同样负有一定的责任的。最主要的责任不是在六四期间,而是在十三大大会之后,是他提议以后重大问题还需要向邓小平请示的。

 

所以,他实际上是养虎遗患,为在天安门事件时期邓能够为所欲为埋下了伏笔。等到需要决策戒严与否的时候,他想反对的时候,他使不上力气了。

 

所以,从这一点上看,赵紫阳同样需要为六四镇压负上一定的责任。

 

其他需要负上相对次要责任的包括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先生。他身为委员长,却没有履行职责。虽然他是被逼迫的,但失职就是失职,是不能推卸责任的。

 

另外,作为北京市市委书记的李锡铭和北京市长的陈希同,同样罪责难逃。陈希同在书中讲,他并不知道他是北京戒严指挥部总指挥。但是他毕竟是北京市长,他没有尽到保护北京市民的责任。就象穆巴拉克没有尽到保护埃及人民的责任一样,陈希同至少犯有渎职之罪。

 

当然,本文并没有为邓小平开脱罪责的意思。他最大的罪责是篡夺国家最高决策权,以军委主席之职下令镇压中国百姓,他是罪恶滔天的。

 

其他一些当时已经退了休的老人,陈云,李先念,薄一波,等等,同样罪责难逃。他们起到了煽动邓小平的作用,犯了煽动罪。

 

另外一个人,江泽民,在六四事件期间,他在处理上海《世界经济导报》事件上是有血债的,他对钦本立之死负有直接责任。

 

另外,在六四事件之后,江泽民和李鹏之流,对六四事件中的受害者及其家属进行了长期迫害,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血债,包括对赵紫阳,梁相,许家屯,等等人士的迫害。这些都是罪责难逃的。

 

我向来赞同对六四责任人给予宽恕,强调只应该追究他们的政治责任,而在法律上宽恕他们。

 

但是,宽恕他们,并不表示可以一笔糊涂账。我认为在追究责任的时候需要把这些当事人当时所担当的职务分清楚。象李鹏,他身为一国总理,主动放弃决策权,而把决策权交给什么也不是的邓小平,那李鹏就有渎职之罪,而且邓小平因此所做的任何错误决策都应该由李鹏承担。

 

当然,对当时的国家主席杨尚昆和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也是一样的。

 

当然,当时的学生有没有责任?学生领袖有没有责任?我看,至少在法律层面他们没有责任。

 

当然,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反思。不过这是题外话了。

 

回到埃及,我认为,在穆巴拉克被判刑之后,埃及需要和解,需要宽恕穆氏。想当初,穆巴拉克虽然是被迫把权力交给副总统的,但是毕竟是交权了,如果当时他真的负于顽抗的话,埃及的权力交接不会这么顺利,况且,穆氏当政三十多年,还是很有建树的。

 

一个国家从独裁专制走向民主,需要宽容,需要结束过去。所以,我想,如果对穆巴拉克穷追猛打,只会造成国家分裂,没有一点好处的。

 

中国的六四也是一样。需要以一种比较平和的方式结束过去。

纪念六四:要怎样平反六四?

六四事件发生这么多年了,每年到六四的时候都有许多纪念,有很多文章在呼吁平反六四,也有许多人义愤填膺,说六四不需要共产党当局平反,不少观点是要推翻共产党。也有人认为共产党根本不敢平反六四,说是一平反的话,共产党就得下台。也有人说平反六四会带来政治体制改革,等等。

 

其实,在我看来,平反六四,不需要想得太多,不能把平反六四赋予太多的内涵。首先必须把六四当成在当时特定时期的特定事件来处理。需要把六四事件与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分开来处理,更加没有必要牵扯什么共产党下台的问题。要不然平反六四会十分的困难,会有很多阻力。

 

所以,平反六四,不要指望在平反六四这件事情上得到太多。让我们把六四当成一个相对孤立的事件来平反。

 

这是十分重要的,要不然,平反六四至少在短期内没有可能。

 

另外,平反六四,主要要在政治上平反,首先需要把六四事件的一些事实,决策的一些内幕,和当事人的角色搞清楚。对参与六四决策的人,只需要追究政治上的责任,特别是邓小平,需要对他做实事求是的评价。

 

而对其他的次要角色,那些已经退休的人士,象李鹏,陈希同,等人,也只需要追究政治责任,在法律上应该对他们宽容,不能穷追不舍,要不然这些人会抱成一团,形成很大的阻力。

 

所以,平反六四,主要要对当时的政治决议进行推翻,同时对六四的受害者进行平反,包括学生,六四事件死亡者,以及受到牵连的人士,包括当时的海南省长的梁相先生,等等,都需要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并给予国家补偿。

 

需要让流浪海外的六四相关人士能够回国,包括方励之的遗霜等等,当时流落海外的学生们,也包括流落海外的许家屯先生,等等。

 

平反六四,需要对相关政治人物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包括等邓小平先生,对赵紫阳先生,对胡耀邦先生,等等。应该彻底恢复胡赵的政治声誉,对强加在他们身上的不实之辞给予推翻。

 

平反六四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是一个大工程,需要小心周详的处理。首先需要排除阻力。

 

阻力从何而来?首先是那些参与六四镇压的那些退了休的前高官们,其次是那些认可当局镇压,受到当时宣传鼓惑的思想顽固不化人士。第三种阻力来自那些害怕平反六四会影响稳定,最终损害他们自身利益的人士。

 

当年平反七六年天安门事件的时候,并没有大张旗鼓,那个时候做得还是比较好的。

 

所以,我认为现在平反六四,需要评估造成的影响,也无需大张旗鼓,只需要去做就好。

 

另外,平反六四主要在于结束过去,而不在于制造更多仇恨。所以,平反六四,需要和解,对六四的参与者,他们只应该承担政治责任,而无须对他们进行法律上的追究,也就是说李鹏之流无须坐牢。

 

其它的事情,等到六四平反之后,可以一步一步的来。

纪念六四:忏悔的机会

一九八九年天安门事件,即“六四”事件,已经发生二十二年了。二十二年啊,不短的时间。这二十二年,给了不同的人不一样的机会。

有的人用来反思,有的人用来忏悔,有的人用来弥补过失,也有的人用来狡辩,用来推卸责任,也有的人选择忘记,等等。

不同的人,用了不同的时间,相同的机会做了截然不同的事情。

我在《纪念六四:不知忏悔罪难恕》一文描写了当事人的不同表现。主角邓小平作了些许弥补,却没有忏悔,也永远的失去了忏悔的机会。主角之一的赵紫阳利用被软禁的十六年的机会,几乎是天天在反思,在总结,在忏悔。而另一主角的李鹏则利用这么多年的机会在辩解,在狡辩,在隐瞒,在推卸责任。

上帝不是给每一个人相等的机会的,只给了邓小平只有不到八年的机会,给了赵紫阳十六年的机会。

而上帝对李鹏最好了,给了李鹏二十二年的机会,并且还在继续给他机会,等待他的翻然悔悟,等待他的良心发现。然而,我看,这个上帝是白等了,一个食古不化的人,一个品行恶劣的人,是不会醒悟的,是没有良心的。我想,他是辜负上帝了,最后恐怕是会被惩罚的。

这是当事人。而对广大的普罗大众来说,这么多年了,他们忘记了吗?我们反思了吗?我们忏悔了吗?我想大多数的大陆人,大陆百姓,他们忘记了,他们这么多年来一直被从来没有过的许多金钱,房子,车子,女人,等等赚钱的机会所迷惑了,他们已经忘记了曾经参与过的事情。

有些人可能还没有忘记,只是他们害怕了,被当局的淫威吓怕了,被首都的坦克吓怕了。

让我十分感动的是香港人和台湾人。特别是香港人,这么多年来,每一年,六四之夜,维园,总是聚集着十多万人,纪念六四,回忆六四,反思六四。在台湾也是如此。

香港人了不起,台湾人了不起,尤其是比大陆人那个乐不思蜀的样子。我在想,这个天安门血腥镇压事件是发生在北京,香港人台湾人持续这么多年都能够热情不减的参与其纪念活动。我们假设,这样的事情不是发生在北京,而是发生在香港,或者在台北,那我们的大陆百姓,北京市民也能够像今天的香港人台湾人那么坚持不懈吗?那样旷日持久吗?

对于这样的事情,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的思考。我想,这是社会价值观的反差,极大的反差。

当然,这里我完全没有责怪我们的大陆同胞,北京市民,他们中的有些人也做过,甚至一直在做着。而且两岸三地的政治环境完全不同。所以现在的大陆人的盲目,北京人的失忆,也许还情有可原。

但是,让我们设想一下,假如中国大陆也同样宽松了,自由了,我们的北京人,大陆人,也能像香港人台湾人对自由民主注入这么大的热情吗?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百姓养一方官,有什么样的百姓,就有什么样的政府。马克思思想是在西方出现的,为什么没有能够在西方发展起来呢?而偏偏这些西方的垃圾,能够在中国大陆被视为葵花宝典呢?

而同样的,西方的信仰,西方的耶稣,经过几百年的渗透,为什么就没有在中国大地上普及起来呢?

我觉得中国人需要学会思考,需要学会反思,更加的需要学会忏悔。

人,不是从小就不会思考的,不是从小就不会反思的,也不是从小就不会忏悔的。各位看客,我转载一篇初中二年级学生的作文《给我一个忏悔的机会》。这么小的孩子都懂得反思,懂得忏悔,不知道那些六四事件的主角以及我们这些成年人们会不会觉得汗颜呢?

这么多年来,我们的国人,香港人,台湾人,一直不厌其烦的呼吁当局平反六四,重新评价六四,其实是给当局和当事人一个机会,一个反思的机会,一个忏悔的机会。可惜的是,犯错者仍然在坚持错误,似乎坚持久了,错的就会自动变成对的。

有一种奇怪的观点,认为不能翻案,那样当局会失去执政的合法性,这些可笑的逻辑,荒谬的论调,似乎坚持错误,执政就合理合法了。

其实事情拖得越久,罪孽也越深重,上苍给的忏悔的机会也会慢慢失去。真到那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现在在台上的人,都不愿意趟这浑水,因为他们认为与他们没有关系。可是,每年对那些呼吁平反六四的人采取盯,关,跟的下三烂手法,本身就是犯罪,就是对当年罪恶的一种追加,是助纣为孽。你在这个位置上,应该有所担当,该反思要反思,该忏悔要忏悔,该平反要平反,这是你的责任。

珍惜吧,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忏悔的机会的。。。

给我一个忏悔的机会 (转)
俗话说得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一个调皮又莽撞的男孩有太多的过错。那一件件往事有的如过往云烟,而有的就如一把刀在心灵深处刻出一道细微的裂痕,无法愈合,只能默默地祈祷与忏悔,祈求获得宽恕。

记得那是一个三年级的暑假,我与父母去乡下奶奶家小住几天。一到那儿我便被三只出生不久,极为可爱的小猫吸引住了。诡计多端的我趁老猫出去觅食的的空儿偷偷抱起一只小猫玩弄起来。我抓住小猫的耳朵前后摇摆起来,吓得它“喵喵”地乱叫,四只小脚在空中不停地挥舞。随着我摇晃的幅度增大,小猫挥舞得更厉害了。看着小猫惊慌失措的样子我玩的更欢了。天有不测风云,人岂能料乎?没想到我一失手小猫摔死了,我害怕极了,忙把它扔进小河里。傍晚时分,老猫回来了,见少了一只小猫,于是在它的窝边寻找起来,还“喵喵”地叫个不停,好像在大声呼唤小猫。可是不管它怎么叫,始终没有小猫的身影,老猫似乎觉察到了什么,叫声越来越凄厉,越来越尖锐。最后老猫停止了呼唤绝望地低着头,慢慢地有气无力地走回自己的小窝。那时我才懂得何为“失子之痛”,我的心一紧,跑到父母身边告诉他们原委。他们数落了我一顿。我越发心感不安,最后竟忍不住哭了起来。可是再怎么哭也哭不醒逝去的小猫,老猫一连几天都没出窝,只是傻呆呆地守护着令两只小猫。

这件事虽已过去好多年了,但依旧清晰记得。是啊,由于我的调皮断送了一个幼小的生命,拆散了一个美好的家庭,也深深伤害了一个母亲的心……于是,我恨自己,恨自己太任性,只图自己快乐,却忘了别人的感受。如今的我已不再如以前那般任性,那般调皮。当我在享受快乐的同时,我常常会想起带给我快乐的人;当我在享受美好生活的同时,也常常会想起我周围的人。

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珍惜身边的一切,珍视所拥有的一切。